为增强青年学生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并推动校园法治文化的深入发展,新青年法宣社于11月24日在敏行楼209教室成功举办了以电影《我不是药神》原型人物案例为焦点的法律知识学习活动。
本次活动由张晋楠担任主讲人,他首先以电影《我不是药神》为例,详细解读了电影故事原型“陆勇案”,深入剖析了我国在药品专利、医疗保障以及法律监管等方面所面临的复杂局势。他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向学生普及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并重点介绍了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关于“非法进口药”不再被认定为假药,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新规定。
在互动交流环节,张晋楠分享了自己对“陆勇案”的独到见解,引发了学生们的强烈共鸣,大家纷纷发言,分享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感受。
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不仅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知识储备,而且加深了对法律制度的理解,从而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此次活动对同学们的个人素养、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塑造产生了积极影响,有助于将法治观融入他们的价值观体系,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规则。
未来,新青年法宣社将继续秉持创新理念,不断探索法律知识普及的新方式和新方法,利用更多真实案例和社会热点事件,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法治校园的构建贡献力量。
马克思主义学院 供稿
文字:李欢欢 高曼琳
图片:吴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