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中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社团新青年法宣社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案例学习研讨会。此次活动以“以案释法敲警钟,经典案例共分享”为主题,在社团指导教师董波、孙洁星的带领下,社团成员们通过剖析真实案例,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研讨会邀请了校党委书记孙朝晖全程指导。
会议伊始,社团负责人邹妙妍同学带领大家重温了电影《我不是药神》的经典片段,引出该电影原型“陆勇案”。“陆勇案”作为一个在社会上广泛关注的案件,不仅揭示了现实社会中的法律问题,也涉及法、理、情的深刻思考。邹妙妍同学以“陆勇案”为基础,和社员们展开一场深入的剖析与探讨。研讨过程中,新青年法宣社的成员们积极参与,踊跃讨论,指导老师董波针对大家的研讨问题进行解释和指导。董波老师强调,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并遵守法律。同时,他也指出,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看似“合理”的行为可能并不合法,这就需要大家在行动之前多加思考,以免触犯法律。
校党委书记孙朝晖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法律与道德是密不可分的两个部分,我们在遵守法律的同时,也要符合道德的要求。他强调,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需要保护,但有个适度问题。过于严格地保护专利和知识产权,可能阻碍科技成果的分享,成为获取暴利的手段。同时,他也提到“陆勇案”涉及民法、知识产权法等诸多法律,鼓励全体社员以此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入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增强了社团成员们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也提高了大家对情、理、法的深刻理解。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会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为南城院的法治校园建设添砖加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供稿
文字:孙洁星
图片:孙洁星